常见问题

1.  问:追讨疏忽索偿有年期限制吗?

答:疏忽索偿的民事诉讼必须在意外发生的三年内提出索偿。

2.  问:追讨疏忽索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阁下应注意以下事项:

  • 在未取得律师的意见之前,不要签署雇主或任何保险公司的文件或接受保险公司和公证行的调查
  • 保留所有证件、银行存折、雇佣合约、粮单和学历文凭等资料
  • 保留所有单据(例如医药费、殓葬费)和记录所有因意外而用的金钱数目,以便日后追讨赔偿
  • 保留意外发生前所有家庭开支的单据,包括租单、电费单、子女学费单据等

3.  问:疏忽索偿包括什么可追讨的损失?

答:赔偿可包括以下几项(受伤案):

  • 实质工资损失
  • 不能工作而实质损失的收入
  • 医药及其他开支
  • 伤痛津贴
  • 住院、动手术、不能参与以前喜欢的娱乐等的一笔过津贴
  • 转工困难
  • 日后丧失工作收入
  • 照顾者引致的开支

4. 问:索偿评估应有什么准备?

答:阁下应预备以下资料作评估交通意外受伤或死亡计算赔偿额:

  • 意外类别
  • 姓名、职业、年龄
  • 每月收入、教育程度
  • 复工日期、病假日数
  • 现时工作状况:复工、病假、失业
  • 事发日期、意外经过
  • 伤势:轻伤、严重、伤残:暂时、永久
  • 财物损失
  • 联络电话、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