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愿安排 IVA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s)

 

IVA是根据「破产条例」第六章第二十条来修定的法例。此法例是给予面临破产之人士另一个选择。债务人可向债权人提出一个还款建议,透过法庭聆讯申请临时命令,并需要总欠债金额百份之七十五的债权人通过其还款建议。当债权人通过还款建议后,个人自愿安排 (IVA) 便正式实行。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可在定期、定额、定息的情况下清还所欠债项,不用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