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  问:雇员若遭遇工伤意外,要得到《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有什么要注意?

答:雇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 无论伤势是否严重,应立即通知雇主或其代表,并告知雇主工伤的详情,以便他/她向劳工处呈报
  • 尽快接受身体检查或医治,切记在求诊时向医护人员清楚说明受伤原因及经过,并将求诊和覆诊的病假纸及医疗费收据正本呈交雇主,切记自己保存一份副本
  • 如有需要,联络劳工处职业医学组,预约办理工伤病假跟进手续
  • 保存雇佣资料,例如可证明雇佣关系的文件、直接雇主及总承判商的名称和地址、开工及出粮记录等

2. 问:因工受伤雇员应怎样向劳工署呈报?

答:雇员若不幸遭遇工伤意外,应尽快向雇主报告,以免妨碍及延误雇员补偿事宜。报告可以口头方式或以书面向雇主或主管提交。若意外引致雇员死亡,而死亡地点是在雇主的处所,则雇主将被视为已接获通知。

3. 问:因工受伤雇员是否一定获安排判伤?

答:受伤雇员多数获安排判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