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 問:是否一定要是香港發出的文件才能公証?

答:除非是當地收件部門規定, 否則不是香港發出的文件公証人一般都可以進行公証

(特別情況例外)

2. 問:公証服務範圍包括有那些:

答:常見的有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 身份証件類 (身份証、護照)
  • 婚姻類証明 (結婚証明、單身証明)
  • 出生証、死亡証
  • 親屬關係証明
  • 買賣 / 送贈財產
  • 翻譯証明
  • 見證簽署
  • 授權委托書
  • 聲明書
  • 証明書
  • 公司証書類 (公司註冊証書、更改名稱証書、商業登記証)
  • 公司查冊資料類 (周年申報表、公司章程細則)
  • 複本與原本相符証明
  • 董事會 / 股東會決議
  • 經濟擔保
  • 訴訟事務
  • 高等法院及領事館加簽服務
  • 証明簽字或印鑑式樣